河北省农村信用社
科技工作流程化管理办法
为完善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科技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特制订科技工作流程化管理办法。
一、线路管理:
线路的标准为强弱电分开,能穿槽必须穿入线槽,由于特殊原因保卫允许不用穿槽的,线路达到或超过三根必须用缠绕带缠好,保持线路整齐。
1、各网点机房线路装修完毕后,应联系科技部及安全保卫部共同验收,线路验收合格后,机房线路归网点负责人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员共同负责。
2、各网点办公终端或计算机线路由网点指定的信贷员或柜员负责。
3、各网点ATM间、值班室、库房及各宿舍线路由网点指定具体人员负责。
4、网点生产网主备线、办公网线路和外网线路由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员负责查看通断,如果发现网络不通,及时联系运维商并通知科技部。
二、计算机设备管理:
本办法所指的设备包括:计算机(包括主机、显示器及其配套设备)、终端、打印机、UPS电源、网络通讯设备、数据存储设备、发电机等。
1、各网点应该建立计算机设备的固定资产台账,并明确每台设备的使用责任人,此项工作由网点负责人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员共同负责落实。
2、各种业务系统使用的计算机设备,应由总行统一配备安装,严禁擅自更换和非工作范围使用设备,由网点负责人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员共同负责。
3、各网点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员负责对计算机设备的使用进行统一安排,并负责指导、监督操作人员正确使用设备和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
4、计算机设备发生故障时,各网点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员排除故障,不能排除的及时上报科技部排除,送修设备时要填写相关登记簿,设备修好后签字领回。
5、各网点操作人员应严格按要求使用计算机设备,爱护设备,不得在设备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非系统内人员不得使用计算机设备。
6、UPS电源要按规定进行充放电,并登记相关登记簿,严禁将捆钞机、饮水机、电风扇、台灯等其他非计算机设备接入UPS电源上。
7、计算机设备的各项参数,由科技部统一进行设置,未经科技部同意,其他操作人员不得进行更改。
8、在未关闭电源的情况下,严禁插拔设备线缆,严禁在计算机设备通电运行过程中挪动设备。
9、严禁在各种计算机设备表面放置大头针、回形针、磁铁等金属物品以及水杯、纸片等杂物,保持计算机设备及其外部环境的安全、清洁。
10、计算机设备报废时要上报科技部,对有涉密数据的计算机设备进行集中处理。
三、网络安全管理:
本办法网络指的是生产网网络、办公网网络和互联网网络。
1、接入生产网、办公网和互联网的计算机设备都要安装有正版的杀毒软件,严禁计算机设备不安装杀毒软件接入网络,本工作由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员和使用计算机设备的人员共同负责。
2、计算机设备严禁生产网、办公网和互联网混连,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员要妥善管理各网络的IP地址,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更改IP地址及网络设置。
3、生产网、办公网的计算机设备要做好数据保密工作,严禁差U盘,防止数据泄露,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员和使用计算机设备的人员共同负责。
4、各种系统的账号及密码信息,要做到定期更换,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5、各网点操作人员要经常对计算机设备进行查杀病毒,不得随意使用未经杀毒的移动介质、打开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安装来历不明的系统应用程序或者游戏软件等,以免感染病毒,若发现计算机设备被病毒感染,应及时查杀并断开网络解决。
6、各网点操作人员要严格按规范步骤操作计算机设备,设置密码,专人专用,做到人走停机断电,保证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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