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马路小学关于建立教师层级发展机制的意见
(讨论稿)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为树立我校教师正确的品德、能力、业绩发展导向,增强教师专业成长内生动力,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教学的积极性,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56号)、《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建立中小学层级发展机制的指导意见》(潍教字【2016】33号)精神,现就教师层级发展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建立教师层级发展机制,落实学校用人与评价自主权,通过价值引领和底线管理,加强教师职业生涯的自我规划和可持续发展,形成激励教师爱岗敬业、不断进取的制度机制,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二)目标任务。通过制定完善制度、统筹推进,用3-5年时间建立起层次分明、标准明确、阶梯成长、特色鲜明的教师专业层级发展机制,与校内、区域内岗位聘用、区域交流、培养培训、考核评价、绩效激励实现有机结合,引导广大教师建立职业生涯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调动我校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二、层级分布与标准
设计为五个发展层级,新入职教师、胜任型教师、骨干型教师、专家型教师、导师型教师。
1.新入职教师。能把育人目标与学科教学相结合,初步掌握课程标准和教材基本知识点,重视自身修养和教学基本功训练,会使用现代教育教学手段和设施辅助教学,能指导学生进行与学科相关的部分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加集体教研和各种教师培训,有提升自身教育理念和专业技能的动机,能担任班主任工作,实现由受教育者到教育者的角色转变。
2.胜任型教师。将育人目标与学科教学有机融合,做学生喜欢、家长放心的老师。熟悉课程标准和教材基本知识,掌握与教材内容相关的社会、自然科学知识。熟练掌握教学的各项基本功,熟练掌握教学各个环节,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教学手段和设施,并将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进行合理的整合;能指导学生进行与学科相关的部分社会实践活动;能担任班主任工作。按照科学合理的职业规划积极进取,主动学习实践课堂教学改革的科学理念;提升自身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动机强烈,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各项活动。
3.骨干型教师。将育人目标与学科教学有机融合,与学生、家长交流沟通和谐,建立融洽、互信的关系。熟悉课程标准,对教材基本知识形成网络,掌握与教材内容相关的丰富社会、自然科学知识。熟练掌握教学的各项基本功;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教学手段和设施,并将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进行合理的整合,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改革;能熟练指导学生进行与学科相关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能胜任班主任工作;能积极参与国家、地方课程的校本化构建。在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表现突出。
4.专家型教师。将育人目标与学科教学有机融合,以育人目标带动发展目标深入落实。熟练应用课程标准和教材基本知识网络,具有厚实广博的学科专业知识和自我学习提高能力。对教学各项基本功精益求精,在课堂教学改革中充分发挥骨干、示范作用;独立开展国家、地方课程的校本化构建。熟练掌握各种课型基本流程,能够形成独特的个人教学方法、风格;能灵活运用现代教育教学手段和设施,并将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进行有机整合。能够全面胜任班主任、备课组长等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工作中勇于承担,带动团体创优,在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起骨干带头作用。
5.导师型教师。将育人目标与学科教学有机融合,以育人目标带动发展目标深入落实。课程标准把握准确,对教材基本知识网络的应用能够做到举一反三,具有超出一般教师的厚实广博的社会、自然科学知识,能够激发学生强烈的学科兴趣,对学生的人生发展方向产生积极影响,知识储备丰富。教学的各项基本功精湛,对教学各个环节有成功的经验和科学的创新做法;科学实施国家、地方课程的校本化构建。在课堂教学及改革中充分发挥引领、组织、带头作用;能够在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中积极创新,对新教师“传帮带”,对老教师“标导引”,能带领大团队集体创优,在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起引领示范作用。
三、层级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申报认定教师各发展层级,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2.学生、家长满意度达到90%及以上。
3.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申报学年两学期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无违反“师德投诉必查内容30条”。
4.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每年一般应完成72学分,或五年周期内完成不少于360学分且每年不少于48学分的继续教育。
5.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基本功扎实,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每学期担任列入教育部规定的课程设置方案的一门及以上课程,达到本学校专任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标准,且不低于12-18节,班主任工作量按教师标准课时量的一半计算。走教、任教多学科教师课时量应予以适当照顾。教师兼职管理工作的,课时量不得低于标准的三分之二。
6.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无安全事故发生。
(二)申报资格
1.新入职教师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申报胜任型教师。
2.任胜任型教师3年及以上,能胜任本学段部分年级教育教学工作循环,其间担任班主任工作(或学校认定的同类工作,下同)2年及以上,可申报骨干型教师。
3.任骨干型教师5年及以上,其间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及以上,积极承担备课组(或同类,下同)工作,并具备担任备课组长工作的能力,可申报专家型教师。
4. 任专家型教师5年及以上,期间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及以上;或具备12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中得到广泛认可,有良好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可申报导师型教师。
四、认定程序
(一)制定方案。结合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和发展规划,注重教书育人业绩和一线教学实践经历,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层级认定标准和认定结果使用办法,经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85%及以上审议通过,报区教育局备案后施行。教师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科学规划个人职业生涯,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成立组织。学校成立学术委员会,负责新入职教师、胜任型教师、骨干型教师、专家型教师与导师型教师的审核认证。
(三)自主申报。新入职教师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学校组织面向师生宣誓入职。每学年初,教师在梳理总结原有工作业绩、规划下一阶段教育教学工作的基础上,对照层级认定标准,向学校自主申报进入、晋升或降低、退出发展层级(申报表附后),学年末提交所需实证材料。
(四)审核认定。审核工作由学术委员会实施,每学年末结合业绩考核,对教师自主申报情况进行评估,做出审核认定意见,并在学校办公平台公示五日无异议后,报区教育局备案。
(五)建立档案。规范过程管理,建立完善教师成长的纸质和电子档案,为教师发展提供客观记录和认定依据。
(六)首次认定。学校首次组织实施时,组织教师按各层级的基本条件及相应标准自主申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教师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教师直接认定到相应层级,不符合条件的教师待学年结束后与新学年的申报认定工作同步进行。
五、管理使用
(一)动态管理。学校严格履行审核职责,做出是否同意晋升意见,认定到相应层级;对当年度不符合基本条件的教师,作退出处理,取消教师各层级资格;符合基本条件后,再重新对照标准认定相应层级。教师在同一层级的年限可合并计算,取消各层级资格的年限不计算为进入教师发展层级的年限。
(二)配套使用。将教师发展层级与区管校聘改革有机结合,作为设定岗位目标的重要指标、岗位竞聘的前置条件和履职考核的重要依据。将教师发展层级与职称晋升、评先树优、绩效工资发放、教师交流挂钩使用(区教育局将从胜任型教师及以上层级中选拔优秀人才进入坊子区中小学优秀教育人才资源库,进入资源库的教师方可进入学科优秀教师团队)。学校将原有教师发展制度与层级制度耦合配套,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激励教师、发展教师制度体系。
学校根据教师发展层级为其提供相应的培训、教研、资金等资源,并在向导师型教师层级任职不少于10年、且从导师型教师层级光荣退休的教师颁发终身教育成就荣誉证书(首次过渡认定为导师型教师,且从导师型教师层级光荣退休的教师,不受任职10年限制)。区教育局把教师层级结构和数量作为衡量教师队伍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导师型教师直接纳入坊子区优秀教育人才资源库,承担教育评审、培训、带徒、教研等工作任务,按照实际课时计入工作量,同时进行动态管理。并从中择优组成全区专家委员会,负责对各层级进入优秀教育人才资源库的教师审核认定。
(三)加强监督与监管。教师发展层级必须做到诚信申报、诚信审核、诚信备案确认。对教师在申报中提供虚假信息的,当学期师德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情节严重的取消三年内层级申报资格。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的教师层级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政策指导、督查调度与协调推进。
(二)加强信息经费保障。依托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我区教师层级发展数据库,学校每学年更新一次,供区教育局和学校共享使用。学校严格落实省均公用经费不少于5%用于教师培训的政策,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必要的培训、平台支持。区教育局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力量设立中小学教师发展基金,用于支持各级名师培养、工作室建设、高级研修、研究成果转化等。
(三)稳步推进。教师层级发展是一项全新的改革举措,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通过专题培训、定期交流、督查评估等措施,创造经验,稳步推进我区教师层级发展管理工作的开展,引领全区教师专业成长。
潍坊市坊子区七马路小学教师层级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克光
副组长:何国丽
成 员:孙 静
郝环恩
陈福宝
王洪波
李旭东
王秀美小
坊子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层级申报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2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 | ||||||||||||||||
身份证号码 | 身体状况 | |||||||||||||||||||
教师资格种类及证书号码 | ||||||||||||||||||||
参加教育 工作时间 | 任教学科 | 手机 | ||||||||||||||||||
现工作单位 | 学校类型 | 城区 镇区 村庄 | ||||||||||||||||||
原发展层级 | 取得时间 | 申报层级 | ||||||||||||||||||
个人学年发展目标 | 师德情况 | |||||||||||||||||||
学生、家长满意度 | ||||||||||||||||||||
取得各级各类培训学分情况 | ||||||||||||||||||||
承担 工作量 | 任教: 班主任: 其他工作: | |||||||||||||||||||
教育教学工作业绩 |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完全属实。 本人签名: | ||||||||||||||||||||
学校审核 认定意见 |
(公章) 学校审核工作组织负责人: 年 月 日 | |||||||||||||||||||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确认意见 |
(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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