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三方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赁三方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房屋租赁三方合同1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大连房地产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区、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乙方对该房屋已作了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
三、租金的支付
1、租金为RMB 元/月,共计RMB 元。
2、租金支付:乙方应于本协议签定(时/后),
四、保证金
签订本合同(时/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证金RMB 元。本合同期满终止时,甲方在查明乙方并无拖欠租金及应付款项等,并检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在使用中无损坏以及其它违约行为后,须在3日内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如有损坏及欠费情况,保证金不足,乙方应将不足金额支付给甲方。
五、房屋的维修
租赁期内,该房屋自然损坏的维修养护由甲方负责;在租赁使用时,由于使用不当等人为因素所造成该房屋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维修责任方延误维修或维修不当,给对方或他人造成损失的,由负责方负责赔偿。
六、费用的承担:
甲方承担以下费用:
乙方承担以下费用: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出具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合同)、身份证复印件。
2、甲方在交付房屋给乙方使用时,应保证本房屋在出租使用时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的要求。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拖欠租金超过七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转让或抵押该房屋的,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保证本合同的继续履行。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2、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遵守楼宇管理相关规定。
3、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不得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品及从事非法活动,经甲方书面通知15天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欲对房屋进行改建、装修或增添设施,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未经甲方同意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并可解除合同。
5、乙方必须确保该房屋的主体结构及其附属设施不被损坏、改变,并负责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
6、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他人。若需转租的须征得甲方同意。
7、租赁期满,如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九、违约责任
1、因一方没有履行本合同而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若乙方拖欠甲方房租超过七日,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不退还保证金及剩余租金。
3、除非协议另有规定外,租赁期内,双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1个月租金;如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1个月的租金,并将保证金及剩余租金返还给乙方。
十、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双方协商一致的附加条款如下: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内物品及设施登记表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房屋租赁三方合同2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居间人: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通过丙方的居间服务,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楼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街 号某商城 楼 单元。
二、租用面积: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
三、楼宇用途:乙方所承租的房屋只能作为商业办事处或办公机构场所使用。
四、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五、租金标准:每月每平米 元,每月计人民币 元。
六、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米 元,每月计人民币 元,由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具体事宜由乙方和物管公司书面约定。
六、室内所耗水电费按国家规定价格以表计费,每月按时查表,乙方在查表后规定时间内缴清费用。
七、付款方式:采用预交结算法。租房费用每 结算一次,每次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首次租房费用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以后每 月的租房费用亦在到期前一个星期内一次性支付。甲方按照租房费用的实际金额开具正规的租赁业xxxx。
八、履约保证:
1、乙方签约之日应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租共计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届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将完好物业归还甲方,并没有违约行为,业主即在十日内,将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乙方。
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负责交纳与房租无关的通讯、网络、视讯等其它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营业执照,法人xx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经营相关的文件各一份。同样甲方亦应为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房产文件(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国土证)。
3、在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房屋的设施、设备,不得损坏主体结构。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含内部设备、设施)毁损,乙方应负责维修或在房租中作赔偿。乙方在对房屋装修时应提前三天向大楼物业工程部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行装修。乙方在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布置网络系统工程前要将装修改造方案及图纸报甲方同意。如装修、改造、增添部分出现故障,后果自负,并须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相邻客户影响和损失。
4、租赁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市、区消防治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签定消防责任书,如乙方对租赁房屋使用不当(如未关好门窗、部份办公区无人或无前台值班等),在乙方上班时间内发生的消防事故或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在下班后发生的案件,由公安机关裁定责任。
九、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 ……此处隐藏7018个字…….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各项税费。
3.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4.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营业执照。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三个月租金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2.逾期3日未支付租金或水电、物业等费用的。
3.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并按照三个月租金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第七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设施或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水电等费用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或费用3%的违约金。
第八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乙方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
第十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3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起诉至当地人民法院。
第十二条 续租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租赁三方合同8合同号:
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
出租人:成都高新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出租房屋给乙方使用 事宜,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及用途
甲方出租的房屋坐落地址在成都市高新区天韵路150号“成都高新国际广场” 座(暂 定名)第 层 部分位置,建筑面积约为 ,具体位置详见附件一楼层平面图(用阴影表示部分)。该面积作为实际计租面积,双方不再就使用实际面积进行结算。 甲方出租的房屋为商铺,乙方租赁经营,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擅改变房屋租赁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年,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第一年的租期结束之日起算,免租期 个月(含装修期和试 营业期),即 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自 年月 日起正式计租。
2、租金第一、二、三年(即从 年月 日起)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每月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每季度共计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全年共计¥(大写:人民币元整)。
3.租金以每 个月为一付款周期,采用先付租金后使用租赁房屋的租赁原则。租 赁于房屋交付前七日内交足,以后的租金均应在下一付款周期开始前七日交足。
4.甲方收取租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5.乙方所交租金仅为所租赁的房屋租金未包括物业管理费、电费、空调使用费等使 用房屋所发生的费用。电费、水费等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自签约当日须向甲方交付一个月租金的款项: ¥币: 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由甲方收取。甲方收取履约保证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3、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给所租物业及附属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正常的自然磨损除 外),乙方应将所租物业回复原状,否则,租赁合同终止后,甲方可以从履约保证 金中扣除合理的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相当于租金的房屋使用损失,保证金不足以抵 扣部分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当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房屋使用所产生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公用事业费 用,甲方有权从其保证金内提取上述费用和因延迟缴纳上述费用产生的滞纳金、违 约金等,同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15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至相当于同期两个月租金的金额,否则视为乙方毁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 年度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
5、合同届满后,乙方将所租物业回复原状,并付清所有的费用,经甲方及大楼之物业 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乙方将完好物业归还甲方(正常磨损除外),且乙方在租赁 期间无任何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甲方即在15日内不计利息将履约保证金返还 乙方,保证金不足抵扣欠费的,不足部分应由乙方在5日内予以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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