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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

时间:2024-06-01 22:59:52
关于居间合同(集合15篇)[本文共17929字]

关于居间合同(集合15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居间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居间合同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两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哈市____区____街/路____小区____栋/座____单元____楼____门,面积____的房产一处出租给乙方,甲方保证对该房屋合法所有,并具有出租的权利,乙方已了解甲方房屋情况并认可甲方幸有所有权和出租的权利。

第二条:该房屋的的租赁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用途____________。

第三条:该房屋每月租金为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共计租金为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第四条:该房屋的租金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____________个月房租,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五条:合同交付房屋前,一切费用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租期内该房屋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如因正常损耗的维修义务由出租方承担,否则合同期后应等价赔偿。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居间合同2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1.租赁标的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天津市_________之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在良好的情况下出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使用。签订本同前,甲方明确表示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该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租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产权人为:_____(该房屋具体情况以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为准)。

2.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交房条件:甲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该房屋钥匙交给乙方,甲乙双方结清之前的水、电、煤气、暖气、数字电视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并由甲、乙双方签署《物业验收单》。

3.租金及租赁保证金

3.1租金数额:每月人民币_____元整(小写¥:)。

3.2乙方同意支付给甲方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元整。

3.3支付方式:租金按个月为一期支付,乙方应于一期租金及租赁保证金付清,以后每期租金支付时间应为该期起始日的 日前。每期租金由乙方以①现金②支票③银行划账方式中的第____种方式,支付给甲方。

4.其他费用

4.1租赁期限内,因使用该房屋产生的下列费用①水费②电费③煤气费④暖气费⑤电话(通讯)费⑥数字电视费⑦物业管理费⑧宽带费⑨其他 ; 其中甲方承担上述______项,乙方承担上述______项。

4.2乙方是否要求甲方提供合法有效之租金发票:□是,则租赁税由方承担; □否。

5.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5.1在甲乙双方物业交验后,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则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日租金的一倍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逾期超过十日,除如数补交租金及滞纳金外,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第9条约定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5.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及装修、附属设施、设备(详见附件《移交清单》)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若乙方发现该房屋及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有损坏或者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维修;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七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以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5.3租赁期限内,乙方应合理使用该房屋及装修及附属设施、设备。若由于乙方的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损毁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或从租赁保证金中等额扣除。如乙方造成的毁损无法修复,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乙方拒不缴纳的,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等额扣除。维修费或赔偿金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的,乙方应当于甲方书面通知后十日内补足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不足以抵付上述维修费用或赔偿金的,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给甲方。

5.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在乙方将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等向甲方交割清楚、并付清所有乙方应付费用当日将租赁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租赁保证金抵付租金等费用。

5.5在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乙方同意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5.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及添附。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需要对该房屋装修、添附的,装修、添附的方案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且须符合该房屋所在地物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及国家的相关要求。租赁期限届满时,甲、乙双方如不续租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折价补偿;不能达成一致的,乙方在返还该房屋时有权将其对该房屋的装修、添附拆除,如不拆除,则视为乙方将该装修、添附无偿赠与甲方。

5.7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相关税、费,若甲方未能按时缴纳应付税、费的,乙方可以代为缴纳,并有权从租金中等额扣除;若乙方未能按时缴纳应付税、费的,甲方可以代为缴纳,并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等额扣除,而后乙方应当于甲方书面通知后十日内补足租赁保证金。

5.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全部或者部分转租或转借给第三人,亦不得将其对该房屋享有的承租权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单反面解除本同,并依据本合同第9条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5.9基于天津鑫尊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已提供居间服务,甲乙双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之同时向天津鑫尊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支付佣金。

6.合同终止及解除

6.1乙方如需在租赁期限届满后续租,应在租赁期限届满一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租权。

6.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6.3除甲、乙双方续租外,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后一日内,将该房 ……此处隐藏14940个字……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_______天内,签订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未书面告知变更要求,并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___________%,计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第七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 )项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提起诉讼〖 〗

第八条(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份。

补充条款

—————————————————————————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委托人甲(名字/名称)居间方(名称)委托人乙(名字/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

其他证件号码其他证件号码

住/地址住/地址住/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本人/法人/本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签章) (签章)

代理人(签章)执业经纪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执业经纪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签于:签于:签于: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青岛市经纪人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称的委托人甲是指委托居间方出售或出租房屋的当事人;本合同所称的委托人乙是指委托居间方买入或承租房屋的当事人;本合同所称的居间方是指为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具备房地产经纪人资格的房地产经纪组织。本合同所称的房地产居间是指居间方向委托人报告订立房地产交易(买卖、租赁等)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佣金的经营行为。

三、房地产经纪人是指依法取得经纪执业证书,并在经纪组织中从事经纪活动的执业人员(以下简称执业经纪人)和依法设立的具有经纪活动资格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接受委托从事房地产居间业务的组织以及提供服务人员应具备上述资格和条件。不具备上述资格和条件的,不得与委托人订立本合同。委托人在委托有关房地产事务前,应查验接受委托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居间方)的营业执照、备案证书、以及提供服务的执业经纪人的执业证书,房地产经纪人应予以配合。

四、订立本合同前,委托人甲应当充分了解居间方提供居间服务的有关服务范围、内容,以及承诺的事项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并仔细查阅居间方提供的书面告知资料及向居间方真实告知委托的房地产情况,委托人乙应当实地勘查居间方提供的房地产及了解各项服务内容。

五、订立合同时,委托人应当明确委托事项,详细了解与核对合同的条款、履行合同的时间、支付佣金的方式和数额、发生违约的退赔与补偿、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等。对居间方提供的咨询以及协商订立合同时发生疑问,可以向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房地产交易中心征询或核查。本合同约定时或履行中,三方未尽事宜可通过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予以补充约定。

六、订立合同后,委托人与居间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可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市执业经纪人协会;市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均有售,建议委托人先行购买本合同并仔细阅读,

八、本合同由青岛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定、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不得翻印。

关于居间合同15

甲方:

乙方:

双方代表经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 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联系和安排约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个人消费或装修,乙方接受委托。

二、 甲方职责:

1、 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 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 维护乙方权益。

三、 乙方职责:

1、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全额汇入甲乙双方共管账号即视为成功。

2、 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 维护甲方权益。

四、 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 利息(详见甲方与贷款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 公证费、共管账户开户费用(详见甲方与公证处、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3、居间服务费:税后元,甲方须在银行贷款审批成功,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利证后一次性将贷款总额的居间服务费从共管账户中提取。

五、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

2、 银行贷款审批完毕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利证后,甲方保证配合乙方从共管账户中提取全部居间服务费,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银行贷款条件造成银行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 其它:

1、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贷款项目银行受理审批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每笔贷款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办成收取元劳务费,其余费用全部退还。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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