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的调研报告
根据区委组织部通知,就关于“党龄达到50年、一贯表现良好的党员,由党组织依据荣誉性纪念章颁发权限,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的调研通知,我镇按照《调研提纲》的要求开展调研、了解情况,听取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老党员的意见建议,通过调研摸底我镇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党龄达到50年党员人数86人,现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纪念章颁发对象的标准和条件作出具体界定
对一贯表现良好党龄达到50年,能够自觉遵守党章党规,认真参加组织生活,按期缴纳党费的老党员,由党组织依据荣誉性纪念章颁发权限进行颁发,这既是对入党老党员党性的肯定,更是对老党员的关怀;
二、纪念章的颁发方式的意见建议
颁发时间建议在七一建党节当日发放,可通过举办发放仪式、走访慰问、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颁发,让老党员感受到这是一种荣誉;
三、纪念章设计制作的意见建议
建议纪念章整体简洁利落要刻有“50年党龄荣誉纪念章”字样,落款为“中共江西省委2019.7.1。
四、纪念章规范管理的意见建议
建议每个获得党员都必须珍藏它,不得随意转让,更不得丢失。
五、2019年颁发纪念章的意见建设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建议今年就能发放,让每个获得党员都能见证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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