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前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工作存在问题。
(一)尚未出台实施细则。目前我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主要参照上级文件及周边地市做法。省级层面出台了《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9] 56号),但针对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工作尚未出台专门实施细则。
(二)审批流程不明确。加装电梯审批涉及街道(社区)、住建、规划、消防、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2020年第17次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调度会虽然研究了加装电梯试点的审批流程,但对审批时限、部门责任、建后管理等工作均无明确意见,在实际执行中缺少可操作性,省里也尚未出台审批办法。
(三)财政补助无标准。近年来我市对老旧小区改造投入力度不断加大,2020年全市改造老旧小区61个,财政总投资1.58亿元,改造面积298万平方米,惠及住户25695户。2020年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获中央、省级财政资金7135万元。市财政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对全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按照中央、省级补助资金1:1配套奖补。但目前各级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均未明确对于加装电梯的补助额度及对每加装1台电梯的补助标准。
(四)政策宣传不及时。老旧小区改造中加装电梯,对我市来说尚属“新生事物”,居民(业主)对相关政策、申报程序均了解较少,目前全市也仅有光明小区正在进行加装试点。
二、对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工作建议。
一是借鉴成功经验,尽快出台实施细则。建议我市借鉴外地成功经验,按照“业主自愿,充分协商,加强引导,协调服务,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的原则开展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同时,建议省级层面尽快出台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实施细则,对申请条件、资金筹措、审批流程、保障措施等方面予以明确,各地参照执行。
二是简化审批流程,加大扶持力度。利用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势,在“网上办事大厅”设立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审批窗口,对审批流程实行网上一次性告知、部门限时办结、“一站式”联合审批,减少群众跑腿次数。同时,建议省级明确老旧小区改造中加装电梯补助标准,市、县区按照相关政策进行配套奖补。对业主支付的加装电梯费用,可试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建后管理。建议由相关部门对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指导政策、申报条件、审批流程进行梳理,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制成图文《宣传手册》向群众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同时,充分发挥群众自主性,依托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个人进行事前协商、工程监督及建后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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