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关于加大对农村留守老人关爱力度的建议》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的加快,农村留守老人的数量也呈逐年增多之势,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4年底,我州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43.55万人,占全州总人口的12.13%,其中,农村老年人37.6万人,占老年人口的86.3%,而农村留守老人又占了农村老人近60%的比例,从而引发了一系列与农村留守老人相关的社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村留守老人生活普遍困难。农村留守老人的经济来源主要有自己的劳动收入、子女的支持、政府的养老保障几个方面。但80%以上的留守老人从事农业生产或其他副业的自我劳动收入往往只够或甚至并不能其满足基本生活需求,而子女在外务工谋生压力较大,大多数打工的收入并不稳定,用于自身生计较多,能给老人的赡养费很少,改善留守老人经济状况的能力十分有限。在政府养老保障方面,目前农村老年社会保障主要有以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养老保险等为主的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但是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制约,这些保障措施,覆盖范围较小,保障水平低,并不能很好的保障农村老人的生活。
二是农村留守老人家庭氛围缺失,精神慰藉难以满足。据相关调查数据,留守老人家庭中子女在外务工,60%以上的子女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才能回家探望一次,5%左右的子女甚至几年才回家一次。平时很少打电话回家,有的子女甚至一年半载都没有音讯,由于子女和留守老人缺少情感交流,双方对彼此的内心世界了解都很少,致使老人几乎不能从家庭获得情感慰藉,自然产生失落心理,涌起孤苦伶仃、自悲、自闭、自怜等消极情感,造成他们心情压抑、怅惘孤寂,长期的心理问题势必引发身体健康问题。农村“留守老人”的大量出现是农村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必然现象,农村“留守老人”是社会中相对脆弱的群体,表现为经济上的低收入性、生活质量上的低层次性、政治上的低影响力和心理上的高敏感性。这种特殊性,决定了他们很难依靠自身力量解决养老问题,需要政府关心和社会的关注,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他们安享晚年。
建议:
1.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基本情况调查。通过排查,全面、准确地掌握农村留守老人的总量、分布以及当前生活状况,建立留守老人基础信息动态管理信息库,随即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
2.加强农村家庭赡养工作。对存在有赡养隐患的农村家庭,督促子女与留守父母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包含提供生活费用、必需品、医疗费用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进一步强化外出务工子女对农村留守老人的赡养义务,保证农村留守老人的基本养老问题;
3.完善留守老人养老服务普惠政策制度。建议由政府适当调节社会资金的支出,增设留守老人救助专项科目,主要用于对农村特困对象、高龄、空巢老人的生活救助。
4.进一步健全农村基层老年组织。在发挥好农村老年协会作用的基础上,可以在尊重农村留守老人意愿的前提下,组织相邻的留守老人按照地域相近、自愿组合、关系融洽、自担费用、相互照顾的原则,组建农村留守老人养老小组,适度集中、适度规模,缓解农村留守老人单独居住养老的精神空虚。
5.加大投入,加快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力度。通过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渠道,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加快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敬老院等项目的建设力度,扩大养老服务覆盖面。
(何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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